5月19日,副省长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孙东生主持召开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,传达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《教育督导问责办法》,审议并原则通过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黑龙江省督学管理办法》、《2021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》。
孙东生强调,要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部署抓督导,强化督导工作的指向性和针对性,持续发力,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。要进一步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督政机制、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督学机制、加强和完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,切实保障督导工作督出水平,督出质量,督出成效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,不断增强“督”的威严,发挥“导”的作用,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发展、人才的培养等方面,密切配合,协同发力,不断形成教育督导工作的整体合力,推动教育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。